robots

感染嫌疑人”,不能上团!

来源:公众号:旅游法律独角兽 发布:2020年03月03日 作者:邓孟璐律师 人气:707
现在硬是两个字离不开疫情,上周才说了游客大闹旅行社,这周还出现“嫌疑人”了?说得这么悬,到底是啥子事情嘛。不要慌,故事都是慢慢讲的。我们一起,来听哈这周的龙门阵。

现在硬是两个字离不开疫情,上周才说了游客大闹旅行社,这周还出现“嫌疑人”了?说得这么悬,到底是啥子事情嘛。不要慌,故事都是慢慢讲的。我们一起,来听哈这周的龙门阵。

一、先听故事
周先生是湖北武汉市民,一直听说四川九寨沟的雪景宛如瑶池仙境,今年实在按捺不住了。于是提前了一个月报名,准备跟几个朋友一起,去见识一下神往之地。现在网上购买旅游产品特别方便,周先生直接登陆某猪平台,噼里啪啦一通操作,搞定!
                 
旅行计划是1月21号开始,3日游正好在23号结束,24号大家飞回武汉开始过年,安排简直完美。几个人购买了从武汉到成都的往返航班,就像小学生等春游一样,就等出发那一天快点到来。
               
1月20号,全国多家媒体开始播报武汉爆发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微博上的热搜从小花恋情八卦变成了通篇的疫情新闻。周先生没太在意,这不就跟每年流感病毒一样吗?年年都要来这么一回,一周过了基本就风平浪静了。所以1月21日,周先生还是和几位朋友如期飞往了成都。
                  
到达成都是21号下午五点,大家还去逛了逛宽窄巷子,晚上大家去吃了个火锅,开开心心入住酒店等候旅行社通知。结果到了晚上11点,旅行社给周先生打电话告知,因为周先生一行全部来自武汉,目前因为武汉是疫情高发地区,出于同团大部分游客的安全考虑,旅行社拒绝周先生一行上团,要求解除合同。
                  
周先生一听,瞬间在酒店席梦思跳得那叫一个高,咋可能呢?我们又没感染冠状病毒肺炎!旅行社你说不准我上团就不准上团?退一万步说,即便你要合理怀疑,解除合同,你也应该提前打个招呼撒!明明晓得我们是武汉的,非要等到人都到成都了,你旅行社才说不能上团!那你说,我往返飞航班、住宿这些费用,你们肯定要负责报销!
                
旅行社这边一听,态度也急了,我们不让你上团也是考虑到所有人的安全,团费我们退了,违约金我们也照付,你们还要求其他费用也太过分了嘛!
双方一时僵持不下,周先生一行只好先返回武汉。回武汉第一件事,就是投诉某猪上这家旅行社,要求赔偿交通费及住宿费。
                
各位,听到这,是不是觉得旅行社和周先生都有点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味道?那这件事,旅行社的处理有没有问题?周先生的主张又是否合理呢?

二、凡事讲依据
1.《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旅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可能大家看到这还是一头雾水,说这么多,到底这个事情应该咋个处理?不要慌,我们一起来分析。

三、万事讲道理
1.法律关系。
每件事我们还是要从头开始捋,周先生一行在某猪平台上找到成都这家旅行社,付款签合同参加了九寨沟行程。周先生和成都这家旅行社就形成了旅游法律关系。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周先生被退团事件是不可抗力还是合同违约?
众所周知,1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旅行社禁止开展“航班+酒店”业务。周先生被旅行社拒绝上团的日期是1月21日,虽然当时疫情已经有大规模爆发的迹象,但是政府和相关单位均未发布任何通知或禁令,所以1月21日晚,旅行社单方面拒绝周先生一行人上团的行为并不适用不可抗力,应适用合同违约,处理方式也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

3.旅行社处理是否妥当?
1月20日,武汉疫情被多个媒体报道,微博上的热搜风向也从某小花的绯闻变成了疫情最新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政府和相关单位并未发布任何通知,作为旅行社,都应该有所警觉。毕竟一个团的团员在几天的旅程中完全同吃同住,如果发生感染,绝对是一个都跑不脱。旅行社无论出于社会责任或道德风险,都应当考虑到游客的人身安全。而周先生一行人来自疫情高发区,即便当前未发病,根据病情有潜伏期这一特征,旅行社有理由怀疑其可能已经感染了肺炎病毒。所以,旅行社与周先生解除合同的做法,以及按照合同违约处理,全额退款并支付违约金的处理方式是应该认可的。

但该事件中,旅行社有一处失误,旅行社明知周先生是武汉游客,21号将飞往成都,却没能提前一些告知周先生解除合同,这就导致游客实际损失扩大。
所以旅行社在告知游客的时间上,处理得有些欠妥。

4.周先生一行的诉求是否合理?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旅行社知晓周先生一行是武汉游客,若周先生还告知了旅行社他们会乘坐飞机前往成都,预定了哪一家酒店,那么本次旅行社解除合同,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周先生一行的损失费用,旅行社就需要向周先生补齐。但如果周先生仅仅是告知旅行社他们是从武汉前往成都,那么旅行社也就仅仅在合理范围内对周先生一行进行损失弥补。

四、不要慌到走
近期游客和旅行社之间的关系就是剪不断,理还乱。在此希望大家面对纠纷都冷静处理,互相体谅,就像这个事情,其实大家都没有错。游客想去看美景没有错,旅行社合理怀疑害怕感染范围扩大也没有错,但相关损失产生了总要有人来承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是应当属于违约方承担,但此次情况也是相当特殊,所以大家都商量着来是最好的。

作为旅行社,心平气和给客人做好工作,不仅仅是完全照搬合同来处理,也可以有其他的办法来安抚游客,比如给客人做延期安排或赠送代金券以后使用;作为游客,遇到这样的事情难免不开心,但冷静下来,我们还是要有大局观,所以和旅行社有商有量,和和气气处理好这类纠纷就是为疫情做贡献了。

好了,本期的话题结束了。疫情慢慢得到控制,相信春天就要来了。风雨路上,旅游法律独角兽为你保驾护航,我们下期再会!